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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天性内斜视的手术时机选择

2017年08月19日 983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

先天性内斜视也称为婴幼儿型内斜视/原发婴儿型内斜视综合征,经典定义为生后6个月内出现的内斜视,其特征常为大角度斜视,无或仅有轻度弱视,低到中度的远视,常伴有隐性眼球震颤,垂直分离偏斜,眼球外转运动受限和双眼视功能下降。先天性内斜视的发病率为0.25-0.5%,早产、低体重、低Apgar平分是其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。先天性内斜视的主要治疗方式为手术干预,矫正眼位并希望改善患儿的双眼视功能。但先天性内斜视的最佳手术年龄一直有争议。根据手术时间不同,可以分为‘极早期’:生后4-6个月手术;‘早期’:2岁前进行手术;‘晚期’:2岁后进行手术。目前在美国,先天性内斜视患儿首次手术的标准年龄是12-18个月,在欧洲是2-3岁。临床实际中我们经常会发现,先天性内斜视的临床表现较其经典定义中的特征更为多变。先天性内斜视患儿可有多种视力、屈光度、斜视角度、也可能并非为恒定性斜视。因此,在讨论先天性内斜视患儿的手术时机时,不能一概而论采用‘一刀切’的手术年龄,要结合以下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。如斜视角度的大小和稳定性 ,斜视持续的时间,双眼视功能恢复的可能性,斜视的病因,患儿检查的合作性和弱视情况,斜视角度检查的准确性,双眼视力情况等。还需要与其它类型的内斜视相鉴别,如外展神经麻痹、Duane眼球后退综合征、Mobius综合征、Ciancia综合征、先天性眼外肌纤维化等。 


结论:先天性内斜视的情况可能是多样的,手术年龄除了与患者的年龄相关,还取决于发病年龄、斜视角度大小、稳定性、斜视持续的时间、屈光度、检查合作性、弱视情况及感觉性或运动性病因等。早期或极早期手术会有更好的双眼视功能结果,可以因人而异尽早手术干预,手术完全可以在6个月到2岁之间完成,甚至有时若诊断明确,为大角度恒定性斜视(>40PD),或斜视度仍在进行性增加时,也可以在4-6个月间进行极早期手术,为双眼视建立提供最有利条件。

全文发表于中华眼科杂志,作者:韦严,亢晓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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