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病预约预约规则
医院预约规则
医院规则:
1、使用要求
来院就诊,请携带二代身份证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!
本平台适用于所有初诊和复诊患者,请使用“烟台市区域医疗居民健康卡”、电子健康卡或用身份证及社保卡注册院内账户后进行预约,身份证号即为就诊卡号。同时也支持无卡者使用该平台预约;预约挂号的信息必须使用就诊患者的信息。
2、预约范围
*可预约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及专科专病门诊的号源(包括周末及节假日)。
*患者可预约次日起一周内的号源(每日20:00更新号源)。停止预约次日号源时间截止到每日24:00时。
3、取号时间及就诊签到
● 请保留系统平台为您发送的所有信息。
●有【本院就诊卡】者:预约前可绑定本院就诊卡,预约成功后就诊日请携带预约时绑定的就诊卡,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自助机上完成扣费取号。
●无【无本院就诊卡】者:支持无卡预约挂号,预约后请根据手机短信提醒,持患者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医院自助机办理付费取号。无身份证的儿童,请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和儿童户口本到窗口办理。
● 就诊前签到。按照号源候诊时间可提前1小时或延后30分钟自助机签到,如不能按时签到就诊顺序将延后。如9:30的号源,可在8:30-10:00自助机签到。
4、取消预约
已预约者若不能按时就诊,请务必在就诊日零时前取消预约,将有限号源留给其他患者使用。
5、计划停诊及临时停诊说明
鉴于临床工作的特殊性,医生停诊情况不可避免。本平台将会以手机短信或者客户电话的形式通知预约患者,系统将自动为您取消本次预约(挂号),建议请您更改就诊医生或就诊日期,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6、预约限制及爽约、黑名单管理
用户一天内在同一个科室只限约1次,每次限约1个号,每天预约不超过3个科室。预约已支付、未就诊且未及时取消者视为爽约,预约者一天内操作“预约取消”次数不得超过两次,连续两天操作预约取消次数超过规定者或一月内爽约超过两次者,即限制该预约者在本平台的预约挂号权利,并加入黑名单,三个月内不允许再通过本平台进行预约挂号。
7、免责声明
本服务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预约方式,不承诺用户随时能预约到指定的号源。预约用户务必保证使用患者本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等信息,并保证其真实有效,不得用自己的信息为他人预约或挂号,如提供非真实信息或代人挂号等自身因素,造成预约后无法取号、无法正常就诊或医保报销等情况,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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