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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患者接种新冠疫苗最新相关指南与规定

2021年06月06日 1479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

众所周知,新冠疫苗从研发到获批的时间相对较短,并且临床试验入组人群主要为一般人群,对于癌症患者,缺乏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数据和分析。


1.手术治疗后超过三年,疾病稳定,不需要接受放化疗的癌症患者,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。


2.甲状腺癌术后服用左甲状腺素,若甲功正常,无需其他治疗的患者,可以接种。


3.注射人免疫球蛋白治疗,且肿瘤病情稳定的患者,需间隔至少1个月以上,才可接种新冠疫苗。  


4.手术治疗前后的癌症患者,暂缓接种。


5.正在接受放化疗、靶向治疗、免疫抑制治疗、干细胞移植等治疗的癌症患者,暂缓接种。


6.正处于疾病进展期、晚期免疫功能低下的癌症患者,不建议接种。


7.既往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者对疫苗成分过敏的患者,不能接种,成分如下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  


8.慢性病急性发作的病人,暂缓接种,例如:心脏病、冠心病、慢阻肺、糖尿病、高血压、痛风、慢性肝炎、肺结核、银屑病、肾病综合征等。


9.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,体温超过37.3℃,暂缓接种。  


其他注意事项和普通人群相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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